母親有糖尿病時的餵養
糖尿病母親所生嬰兒較易出現呼吸困難、低血糖、紅細胞增多症等疾病。
因此對其應作爲高危兒進行監護。爲預防低血糖的發生、應在生後半小時即開始餵養,如母親
因剖宮產後或高血壓等疾病情況而不能授乳,則應用小杯或小勺給嬰兒喂糖水或母乳化配方奶
。待母親病情平穩後儘早讓嬰兒頻繁地、充分地吸吮母親乳房,促進乳汁分泌,以保證嬰兒的
餵養。
在生後最初幾天內對新生兒應定時監測血糖,如發生血糖下降(生後72小時內:早産兒血糖濃度
<1.1毫摩爾/毫升,足月兒血糖濃度<1.7毫摩爾/毫升;生後72小時後,血糖濃度均<2.2
毫摩爾/毫升爲新生兒低血糖症的標準),或新生兒出現哭聲細弱、少動、嗜睡、呼吸變淺甚至
呼吸暫停、口周或四肢青紫時,應立即告訴醫生,及時處理。
一般這種嬰兒的低血糖多爲一過性(暫時性)的,2~3天後由於新生兒體內的胰島素分泌功能恢
復正常,如沒有餵養困難的情況,血糖常可維持正常。
另外,由於糖尿病母親所生嬰兒常常看似巨大,但內臟器官的功能發育相對不足,抗病能力也較正
常母親所生嬰兒差,故對其堅持母乳餵養,尤其是使之能吃上初乳,以增強抵抗力就更顯得重要。
糖尿病母親在哺乳時要注意乳房清潔和護理,保證乳腺管暢通(即每次排空乳房,以防乳汁鬱積)是
減少感染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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