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kcg.gov.tw/EWeb/BenefitsDetail.aspx?n=2E7EF6843E3DE9BC&ss=BE11F9493364EF4E這個網站有說明,不過我還是先幫妳複製,怕妳無法連結
福利標題主旨: 婦女生育津貼
福利內容:
一 、申請對象:
1.本津貼之申請人為新生兒之父或母,且需符合下列規定:
(1)新生兒於高雄市(以下簡稱本市)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者。
(2)新生兒父母之一方目前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以上。
(3)未設籍本市或設籍未滿一年之未婚婦女,其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
且生父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以上者。
2.申請人應於新生兒出生後三個月內備相關資料至新生兒設籍之戶政事務所申辦,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第一項設籍時間之計算以最後遷入本市日期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期止。
二、福利內容:
1.每生育一名新生兒發給新台幣六仟元。
2.生育第三胎以上之新生兒每名發給新台幣一萬元,發放總額以新生兒數計。
三、應備文件:
1.親自申請:兒童父或母身分證及印章。
2.代為申請: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委託書、兒童父或母身分證及印章。
四、辦理單位:
1.新生兒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
2.社會局兒少科,TEL:3373379~80
最後希望這些資料對妳有幫助。